【招标结果】[JG2023-6971]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所属地区:广东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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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汕头市 采购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东华茂水电生态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2-440507-04-01-917934
投资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和外砂河右岸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公示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3.12.20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华茂水电生态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8.142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3.241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084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广东华茂水电生态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24元;下浮率:5.333%
质量承诺
合格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12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佘春林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粤1442022202306889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7060741C;资质证书(编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123436);
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26454。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25052202.30元;下浮率:5.361%
质量承诺
合格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12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苗得伟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粤1462019202000678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24486;资质证书(编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45777);
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5519。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25104004.39元;下浮率:5.151%
质量承诺
合格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12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周林杰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粤1442017201844254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83855215W;资质证书(编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25681);
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13976。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异议受理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23号珠江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蚁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688119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4-88838167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23号珠江楼
公示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公示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评标报告-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堤防加固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pdf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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