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3-6894]黄埔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施工总承包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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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黄埔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知城(广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黄埔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施工总承包[JG2023-6894]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合格中标候选人。现将合格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3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6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合格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万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质量工期(交货期)
(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知城(广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136.403281董国灿/粤1442021202202150工程规模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需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但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需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及“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800日历天
(主)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开投房屋建筑有限公司16048.164971赵捷辉/粤1442010201016177工程规模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需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但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需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及“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800日历天
(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6196.340814吴景钊/粤1442017201845742工程规模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需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但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需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及“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800日历天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6041.502859王康妍/粤1442010201117099工程规模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需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但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需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及“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800日历天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16261.2722张卫平/沪1312016201605385工程规模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需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但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需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及“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800日历天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16201.330307高玉岩/粤1312004200806269工程规模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需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但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需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及“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800日历天
(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科学城(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6183.02259张媛媛/粤1442018201901215工程规模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需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但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需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规模不符合申报“广东省建筑工程优质奖”及“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800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联系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附件:评标报告(去名).pdf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日期: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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