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3-6908]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
【招标结果】[JG2023-6908]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河源市 | 采购单位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东港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JG2023-6908]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港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3.355% | 3.362% | 3.689% |
综合得分 | 98.94 | 98.91 | 97.6 |
质量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谢晓康/粤2442019202001872 | 许合威/粤2442017201801196 | 俞冰玲/粤2442021202215068 |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0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3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连平大道南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连平大道南
附件: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1.pdf
招标人: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日期: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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