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安公园品质提升工程(结算审核)(小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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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安公园品质提升工程(结算审核)(小型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工 程 编 号:XX20231214003
工 程 名 称:新安公园品质提升工程(结算审核)(小型工程)
工 程 类 型:咨询
资质分类:咨询
资质等级要求:不要求资质等级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交易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拟采用定标方法:择优抽签法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择优家数:3
资金来源:政府:100%;国有:0%;集体:0%;私营:0%;外资:0%;其他:0%;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00 至 2023年12月19日 18:00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8:00
是否自主报价:否
计划总投资:21538.340000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8.313100万元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宝安区前进一路与新安二路交界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7287 ㎡,其中陆地面积65017 ㎡,水体面积12270 ㎡。陆地面积包括绿化用地36184.07 ㎡、建筑占地2465.43 ㎡(含实施范围线内地铁设施610 ㎡)、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26367.5 ㎡。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票决入围和抽签定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票决入围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重新组织招标);(二)票决入围
1、招标人组建入围委员会及监督小组:在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楼抽签室通过摇号机在《宝安区建设工程项目入围和定标委员库<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分库>》中随机抽签产生5名成员作为入围委员会成员;在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楼抽签室通过摇号机在《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建设工程项目入围和定标监督小组》中随机抽签产生1名成员组成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负责票决入围环节的全程监督。
2、票决入围原则:
(1)经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等于3家时,所有投标人均直接进入抽签定标环节,无需进行入围环节;合格的投标人数小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2)经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大于3家时,入围委员会成员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小型建设工程入围清标报告》(详见附表)及清标要素,对进入本步骤的投标人的企业服务便利度、企业同类工程业绩、履约评价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直接票选3家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入围委员会采用简单多数原则票决选取正式投标人,当投票结果中排序出现并列情形的,在不影响票决家数总数的情况下不须再次投票,当投票结果中并列排序影响结果时,再次进行票决,直至满足票决结果为止)。
(三)进入抽签程序的投标人,按照其在交易网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以1、2、3排列抽签序号。
(四)由我方在上述号码中抽出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五)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影响中标结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处罚,招标人在剩下的未进入抽签环节的投标人中进行票决补足后重新抽签确定中标人(少于3名的重新组织招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其他投标条件:无
其它要求:无
工 程 名 称:新安公园品质提升工程(结算审核)(小型工程)
工 程 类 型:咨询
资质分类:咨询
资质等级要求:不要求资质等级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交易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拟采用定标方法:择优抽签法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择优家数:3
资金来源:政府:100%;国有:0%;集体:0%;私营:0%;外资:0%;其他:0%;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00 至 2023年12月19日 18:00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31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8:00
是否自主报价:否
计划总投资:21538.340000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8.313100万元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宝安区前进一路与新安二路交界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7287 ㎡,其中陆地面积65017 ㎡,水体面积12270 ㎡。陆地面积包括绿化用地36184.07 ㎡、建筑占地2465.43 ㎡(含实施范围线内地铁设施610 ㎡)、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26367.5 ㎡。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票决入围和抽签定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票决入围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重新组织招标);(二)票决入围
1、招标人组建入围委员会及监督小组:在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楼抽签室通过摇号机在《宝安区建设工程项目入围和定标委员库<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分库>》中随机抽签产生5名成员作为入围委员会成员;在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楼抽签室通过摇号机在《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建设工程项目入围和定标监督小组》中随机抽签产生1名成员组成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负责票决入围环节的全程监督。
2、票决入围原则:
(1)经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等于3家时,所有投标人均直接进入抽签定标环节,无需进行入围环节;合格的投标人数小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2)经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大于3家时,入围委员会成员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小型建设工程入围清标报告》(详见附表)及清标要素,对进入本步骤的投标人的企业服务便利度、企业同类工程业绩、履约评价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直接票选3家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入围委员会采用简单多数原则票决选取正式投标人,当投票结果中排序出现并列情形的,在不影响票决家数总数的情况下不须再次投票,当投票结果中并列排序影响结果时,再次进行票决,直至满足票决结果为止)。
(三)进入抽签程序的投标人,按照其在交易网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以1、2、3排列抽签序号。
(四)由我方在上述号码中抽出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五)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影响中标结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处罚,招标人在剩下的未进入抽签环节的投标人中进行票决补足后重新抽签确定中标人(少于3名的重新组织招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其他投标条件:无
其它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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