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3-6739]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结果】[JG2023-6739]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标段编号:JG2023-6739]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12-15 00:00 至 2023-12-19 00:00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联系电话:020-86212546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日期:2023年12月15日 附件: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标段编号:JG2023-6739]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12-15 00:00 至 2023-12-19 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成)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主)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成)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詹文讯/粤1442019202003188 | 魏升杰/粤1442020202104072 | 谭兆江/沪1112019202105577 |
工期 | 810日历天 | 810日历天 | 81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1)勘察设计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1)勘察设计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勘察设计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施工部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投标报价(万元) | 37331.045112 | 37312.571088 | 37220.646422 |
勘察设计方案得分 | 9.68 | 9.35 | 9.36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得分 | 44.67 | 32.45 | 32.04 |
投标报价得分 | 44.97 | 44.99 | 44.98 |
综合得分 | 99.32 | 86.79 | 86.3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联系电话:020-86212546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日期:2023年12月15日 附件: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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