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3-7285]镇龙福山福洞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JG2023-7285]镇龙福山福洞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期)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龙福山福洞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期)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镇龙福山福洞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期)监理
项目名称:镇龙福山福洞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期)监理 项目编号:JG2023-7285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时0分~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14.838788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及相应业绩。
3.1.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加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8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加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3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4年1月3日 9时45分 - 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镇龙福山福洞安置区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期)监理 项目编号:JG2023-7285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时0分~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14.838788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及相应业绩。
3.1.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加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8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加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3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4年1月3日 9时45分 - 2024年1月3日 10时0分 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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