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海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森林营地项目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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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南海湾中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海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森林营地项目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南海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森林 营地项目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22141001
标段/包名称
南海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森林营地项目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
标段/包编号
M4400000707522141001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3-12-09
有效截止日期
2023-12-15
公告附件
南海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森林营地项目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森林营地项目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华信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海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森林营地项目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
2.2 项目建设规模:研学营地项目面积约5000平方米,具体装修内容详见南海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森林营地项目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南海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森林营地项目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室内外墙面、楼地面、天棚装饰装修,房屋局部加固,防水补漏,原饰面层拆除及修复翻新,以及配套的水电、弱电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139,990.18元,其中不可计量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12,133.36元。
2.5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即包按图施工,措施费包干、包竣工验收合格、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本工程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及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6月至2023年 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7.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6月至2023年 11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6月至2023年 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0)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5.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未注册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new.gzebid.cn)进行注册,注册材料审核(1个工作日)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平台操作指引详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请咨询网站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发票开票周期一般是5-7个工作日。
5.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准备以下资料扫描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前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0)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本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6项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8)拟派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9)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0)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路径及密码,现场查询)
(12)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踏勘现场确认表》(格式见附件)原件。
5.4.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6.踏勘现场
6.1 由于本项目时间紧迫、建设条件复杂,投标人应自行进行标前踏勘。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满足本公告4.6.1和4.7.1和4.8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 2023 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踏勘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6.2按上述要求完成踏勘后,招标人将在《踏勘现场确认表》(格式见附件)盖章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  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29日 14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华信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广东中旅旅游产业研究院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 标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0   
邮    编:51006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020-83546050   
电子邮件:1281554691@qq.com
     2023年12月8日
 
附件一
踏勘现场确认表
投标人名称
现场踏勘人员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招标人(盖章)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该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勘察现场,到现场考察前填妥并盖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满足本公告4.6.1和4.7.1和4.8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踏勘现场。
3、勘察现场后,此表须招标人盖章和签字确认,并将此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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