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道路、桥梁和隧道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440383202304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304801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标段: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2-08 09:00 至 2023-12-1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2-11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2-12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须编制技术标,不组织评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经办人:***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号码:18719454528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溪坪南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办公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32023048012001
标段名称: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5718.545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日常保洁(不含路(桥)面保洁)、日常保养、单项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抢修小修项目,并可承担单项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抢险项目。
本次招标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1年1签。每年的养护合同期限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计划总投资: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一、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项目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有虚假投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最终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投标人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本项目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4.为便于统筹管理,本批次包括“龙岗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2标、宝安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2标、光明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1标、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共4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招标人将在定标票决阶段综合考虑上述原则。
上述任何一标段中标人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现中标结果发生变化的情形,不影响其它标段的定标结果。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道路、桥梁和隧道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440383202304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304801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标段: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2-08 09:00 至 2023-12-1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2-11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2-12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须编制技术标,不组织评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经办人:***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号码:18719454528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溪坪南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办公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32023048012001
标段名称: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5718.545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日常保洁(不含路(桥)面保洁)、日常保养、单项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抢修小修项目,并可承担单项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抢险项目。
本次招标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1年1签。每年的养护合同期限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计划总投资: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一、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项目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有虚假投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最终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投标人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本项目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4.为便于统筹管理,本批次包括“龙岗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2标、宝安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2标、光明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1标、大鹏新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共4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招标人将在定标票决阶段综合考虑上述原则。
上述任何一标段中标人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现中标结果发生变化的情形,不影响其它标段的定标结果。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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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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