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关于【位于清远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2宗地642.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分组一)】中选结果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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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采购单位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关于【位于清远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2宗地642.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分组一)】中选结果的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泰安分所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关于【位于清远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2宗地642.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分组一)】中选结果的公告
2023-12-05
我单位于2023-12-08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采购项目名称: 位于清远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2宗地642.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分组一)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8007606260142312041897-001
选取中介时间: 2023-12-08 09:00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按收回土地、置换土地评估中间价值作为计费基数计算土地评估费用。
   (二)对评估费用不打折扣,按照上述(一)评估收费规定推算出按标准应收取的标准评估费用,由参加本次的评估机构平均收取(考虑到评估作业成本问题,若计得平均每家评估费用低于0.2万元时[含0.2万元]时,委托方按保底价每家0.2万元支付评估费用)。
   (三)若非乙方原因需要重新评估并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书时,乙方收取评估费用为第一次应收评估费用的50%。
支付条件:评估成果经清远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委托方参照评估价格编制的补偿方案审核同意后视为采纳,委托方可向受托评估机构支付相应的评估费用。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中选机构名称: 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1号卓越世纪中心2号楼701室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监督举报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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