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3-7091]花都区花山消防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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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花都区花山消防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花都区花山消防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花都区花山消防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70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5日 0时0分~2023年12月26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849.74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3.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国内申请人具体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③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3.5.1项目负责人(可兼设计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要求投标人: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5.3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要求投标人: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5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要求: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兼设计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26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26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3年12月26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26日 10时0分 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020-369618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36897092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花都区花山消防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70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5日 0时0分~2023年12月26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849.74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3.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国内申请人具体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③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3.5.1项目负责人(可兼设计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要求投标人: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5.3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要求投标人: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5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要求: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兼设计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26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26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3年12月26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26日 10时0分 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020-369618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36897092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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