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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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河源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LXHP2023CG1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壹年期届满(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是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不属于征税范围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东侧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LXHP2023CG1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壹年 | |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壹年期届满(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是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不属于征税范围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东侧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立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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