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南西环高速公路运营期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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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南西环高速公路运营期安全性评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南西环高速公路运营期安全性评价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南西环高速公路是广州市高速公路网组成部分,东南西环高速公路通车运营近26年,路网结构、路域环境、交通量、相关行业规范均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进一步提高路段的交通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且为保证车辆在东南西环高速中的行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了解营运期情况及提高营运安全,适应平安交通的要求,拟对东南西环高速公路进行运营阶段安全性评价工作,为路段的安全管理提供管理依据和决策支持。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是以保障公路运营期间交通安全为目的,采用定性和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从公路使用者安全性、舒适性的角度对公路项目影响行车安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的交通安全工作。其核心为评价公路及其设施和交通环境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目的是通过评价提供有利于交通安全的条件,从而完善公路设施,改善交通安全环境,全面提高公路全寿命周期的安全性能,提高路网的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降低交通事故危害程度,提高公路安全水平,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2.2招标范围:运营阶段安全性评价的重点为公路设施、交通量及交通组成、路网情况、路侧环境等对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评价内容主要分为总体评价和公路安全状况评价;总体评价主要根据交通量及交通组成、公路环境、安全管理、气候条件、运行速度、交通事故等,评价公路运营后的交通运行特点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公路安全状况评价主要包含对路线、路基路面、桥梁、互通式立体交叉、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公路设施的安全性分析评价。
2.3服务期:合同订立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安全性评价报告初稿,评审及修编。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公路)的工程咨询单位,并同时须在业绩、人员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3。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非企业性质不适用),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日00:00—2023年12月5日17:00,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登记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③招标文件费用扫码付款截图;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按附件1中的支付信息进行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请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名称简称),时间以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完成上面投标登记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投标登记成功后,方可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至2023年12月21日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5.5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6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7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5.8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88-7225)。
5.10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cg.gemas.com.cn/)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名  称: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4F
联系人:***
电  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A栋503室
联系人:***
电话:***
邮箱:GZZBDL97@163.com
 
(三)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交投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4F
联系人:***
电  话:***
 
                      2023年12月1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3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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