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码头新建油气回收系统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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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码头新建油气回收系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码头新建油气回收系统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在现有的码头上,通过增设油气输送管道、船岸安全装置、油气回收装置等,对石脑油、汽油和航煤装船过程中产生的VOCs通过输送系统,进入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处理。本项目油气回收装置与码头前沿油气收集口的距离约200m。油气回收装置采用“机械冷凝+吸附”工艺,通过压缩机机械制冷,处理规模为900m3/h。油气经“机械冷凝”和“吸附”单元回收处理后,其尾气中非甲烷总烃应≤20g/m3,处理效率≥95%,实现达标排放。依据标准规范有《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等。
    招标范围:完成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码头新建油气回收系统项目相关的油气回收装置、船岸安全装置、油气回收管道、储液装置等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完成供配电、消防、安全、污染防治设施、自动控制等配套工程;拆除码头部分原有管线、拆除部分建筑设施、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基础等;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提供必要的附件、工具仪表、材料、各类物品等。详见技术规格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8,3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是所投油气回收装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能力认定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油气回收装置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油气回收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验收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没有业主方盖章将不予认可】);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能连续三年亏损【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同时审计报告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非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1号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事项为: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请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电子邮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需同时快递给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后将尽快以快递到付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购买单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负责。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备注:同时提供必要的发票开具资料】。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1号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二、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30510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1号201室
                          采购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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