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3-6850]开创大道与萝岗新城外环线交叉口立交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JG2023-6850]开创大道与萝岗新城外环线交叉口立交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项目管理)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开创大道与萝岗新城外环线交叉口立交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项目管理)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开创大道与萝岗新城外环线交叉口立交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名称:开创大道与萝岗新城外环线交叉口立交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685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时0分~2023年12月14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00.32857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监理服务单位)
②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所提供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项目管理单位)
注:1、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等文件执行。
工程咨询资质企业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得到,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具体网址:http://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
3.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要求如下:
3.4.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2)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4.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注: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证、职称证(职称证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不提供)、毕业证等,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或以上(包含2023年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3.4.3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
3.4.4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则由负责项目管理部分工作的单位提供、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则由负责监理部分工作的单位提供。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及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未被列入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
(2)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14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3年12月14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14日 10时0分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梁玉萍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020-892938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开创大道与萝岗新城外环线交叉口立交工程全过程咨询(监理、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685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时0分~2023年12月14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00.32857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监理服务单位)
②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所提供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项目管理单位)
注:1、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等文件执行。
工程咨询资质企业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得到,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具体网址:http://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
3.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要求如下:
3.4.1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2)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4.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注: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证、职称证(职称证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不提供)、毕业证等,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或以上(包含2023年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3.4.3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
3.4.4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则由负责项目管理部分工作的单位提供、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则由负责监理部分工作的单位提供。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及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未被列入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
(2)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14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3年12月14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14日 10时0分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梁玉萍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020-892938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2206、8211667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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