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二十一号线部分边坡加装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25

【招标公告】四、二十一号线部分边坡加装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二十一号线部分边坡加装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四、二十一号线部分边坡加装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四、二十一号线部分边坡加装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四、二十一号线部分边坡加装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代码:2309-440112-04-05-415509 、2309-440113-04-05-271504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
投诉电话:020-83154724
三、建设地点:四号线新造-石碁区间、二十一号线水西-金坑区间、新造车辆段、镇龙车辆段
四、项目概况
对四、二十一号线5处边坡加装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进行项目设计及施工。通过对边坡地质状态的持续监测,并设置对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在边坡发生状态不稳、泥石流等灾害时,及时超前进行预警,便于技术人员提前进行灾害防控,以及灾害发生时司机及时停车避险。
(具体需求详见项目用户需求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3、最高投标限价:***.50元 。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24日0:00:00至2023年12月18日8:59:5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0时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9时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8日9时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施工方均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资质:
(1)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的,需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三个资质: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三个资质。
②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方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三个资质: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三个资质。
②施工方需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类或勘察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类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机电安装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项目施工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各方均应提交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即设计方1 家、施工方1家)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为准。
(4)本项目明确设计方为联合体主办方。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0、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违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见附件三)。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     月      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13、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网站   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
异议受理电话:    020- 8315439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楼
十六、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
本公司就参加四、二十一号线部分边坡加装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保证提交的投标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是真实、有效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四、二十一号线部分边坡加装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主办方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统筹协调、管理优势,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全方位保障,对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工程总承包管理体系,组建成立项目总承包经理部,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管理、监控,全面落实、履行并兑现合同目标。
(2)联合体成员:拟承担自有资质可承接的工作内容。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自向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注明:以招标人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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