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网挂2023WT127号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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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网挂2023WT127号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
开标时间: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96***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22-2***-1***27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24年 7月 22日前开工,在2***26年 7月 22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国土资发〔2******8〕24号文件的要求。
(四)宗地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请求设定塘厦镇科苑城C***6-2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塘厦镇,受让地块后须于9***天内在塘厦镇成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公司的股东须与竞买申请人一致)开发建设该地块;成立后的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竞得方须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东莞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同时,该项目员工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九)竞得方须自宗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上述条件由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23年12月2***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23 年 12月 12 日 9:****** 至2***23年 12月 22日 1***:******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23WT127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81
(二)塘厦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9号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电话:8262***663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23年11月22日
附件: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
开标时间: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23WT127 | 塘厦镇田心社区 | 34153.27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5*** | 2.***≤R≤3.5 | M≤5***% | ≥22926.***6 | 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479*** | 1****** |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96***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22-2***-1***27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24年 7月 22日前开工,在2***26年 7月 22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国土资发〔2******8〕24号文件的要求。
(四)宗地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请求设定塘厦镇科苑城C***6-2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塘厦镇,受让地块后须于9***天内在塘厦镇成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公司的股东须与竞买申请人一致)开发建设该地块;成立后的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竞得方须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东莞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同时,该项目员工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九)竞得方须自宗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但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除外: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上述条件由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协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23年12月2***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23 年 12月 12 日 9:****** 至2***23年 12月 22日 1***:******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23WT127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81
(二)塘厦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9号
联系人:凡先生 联系电话:8262***663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23年11月22日
附件:
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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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图.pdf |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pdf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合同(示范文本).pdf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pdf |
地块宗地图.pdf |
建设用地交地通知书.pdf |
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pdf |
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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