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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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深圳市 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采购公告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采购公告
1 项目名称: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
2 项目概况: 志康路位于公明街道,西起南光高速与本项目分离立交处,东至龙大高速,全长1924米,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的城市主干路。其中,李松蓢学校至龙大高速分离立交段为现状道路改造,共1304米;南光高速分离立交处至李松蓢学校段为新建道路,共620米。
3 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预测、评价结论等。最终环境影响报告表要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并按规定要求完成备案。
5 公告发布时间: 2023-11-22 11:00至2023-11-27 18:00
6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暂定价 29200 元
7 结算方式: 按《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9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gcwb@szgm.gov.cn政务邮箱。
11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志康路(南光高速-龙大高速)市政工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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