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直属粮库科技储粮项目智能化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3-11-15

【招标公告】广东省直属粮库科技储粮项目智能化二期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东省直属粮库科技储粮项目智能化二期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东省直属粮库科技储粮项目智能化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直属粮库科技储粮项目智能化二期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审[2021]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直属库、广东省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汕头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罗定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韶关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顺德直属库(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直属粮库科技储粮项目智能化二期工程
项目代码: 2020-440104-59-01-004857 
二、招标单位: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直属库、广东省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汕头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罗定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韶关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顺德直属库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南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招标监督机构: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020-83559288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3号     
三、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等直属粮库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广东省直属粮库科技储粮项目智能化二期工程软件升级、开发、应用和相关硬件采购、安装、集并、调试、验收等相关内容;软件部分主要包括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及下属单位智能化粮库软件系统的业务功能升级及原系统数据迁移、云平台建设、移动APP建设、省粮科所质检系统建设等相关内容,硬件部门主要包括顺德等库区智能气调、平房仓保温门采购安装、智能巡检机器人、电力监测、系统等保安全认证等设备采购、门禁及综合布线等相关内容。上述内容的开发、应用、集成、制造、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均在在招标范围之内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
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合同签署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软件系统上线试运行。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00 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六、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14日00:00至2023年12月05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11月14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15分至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注: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注:“备用U盘”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如不到场视为默认接受开标结果;备用U盘单独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写明包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备用U盘”字样(U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含PDF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投标文件)
4、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00:00至2023年12月05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本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www.gdgczb.com)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0-22360006。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的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机电等)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不得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作为下属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也不得以下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截止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信息化集成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应包含云平台、安防监控系统、机房建设、智能出入库系统、粮情检测系统、充氮气调系统等六项内容中的任意三项或以上相关内容。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竣工验收证明)或上线运行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竣工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截止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住建厅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需提交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的,应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十、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直属库(牵头单位)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南路18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dgcz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必须是由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署承包合同的直接承包工程项目(投标人与项目总承包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等签署合同的分包工程项目不得作为类似业绩)。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准备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上线运行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上至少应包含合同项目名称、合同当事人、合同日期、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主要内容必须是完整的,投标人不得以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借口拒绝提供上述资料,否则视为业绩资料作假)及相关管理人员证件的原件以备核查。招标人或其委托人有权随时核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及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件等的真伪性,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有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向投标人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向广东省及该投标人注册所在省份建设主管部门发出通报,投标人一旦投标报名即视同理解并接受上述规定,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招标人的所有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不得因此而对招标人提起诉讼或索赔。
 
 
招标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直属库(牵头单位)、广东省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广东华南粮食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汕头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罗定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韶关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直属库、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顺德直属库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11月14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四、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或与招标人存在直接利益关系;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声明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件: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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